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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聲請法院調解
您可以直接洽詢本院訴訟輔導科或民事科,我們會指派專人為您服務,或者您收到本院調解意願書儘快寄回,讓我們聯絡對方後,再為您安排調解委員進行調解。
電話:03–8225144 訴訟輔導科分機240~241、民事科分機917
- 您如果有意願,起訴前可洽詢訴訟輔導科,聲請試行調解,先不繳費,由我們先聯絡對方,如對方也有意願,我們會先安排試行調解,等到調解成立時才繳費。
- 還有一件事提醒您,同意來院進行調解,如果沒有正當理由不到庭,依法律規定,裁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下的罰款,請您瞭解。
- 發布日期:110-04-30
- 更新日期:110-06-04
- 發布單位: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紀錄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