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民法官法於民國112年正式上路,此為公民新義務之始,故本院積極辦理各項宣導使民眾了解相關程序進行、擔任國民法官之權利及義務等項,以降低民眾因不諳法律規定而產生排斥,期望於受理案件組成國民法官法庭過程得以順利推行。
本院即日起接受各機關團體邀請,將派員至活動現場進行國民法官法宣導,請填具下方申請書後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傳送至本院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