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法院為是否開始更生程序之裁定及債務人是否提出更生方案(消債條例第16條、第33條、第53條、第54條) 2、債權人會議可決及擬制可決(消債條例第59條、第60條) 3、法院為是否可更生方案之裁定(消債條例第66條、第76條) 4、法院逕為認可(消債條例第64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