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
:::

臺灣花蓮地方法院

:::

保證金

字型大小:
  • 應以經金融主管機關核准之金融業者為發票人之支票、匯票或本票,放進投標保證金封存袋內,將封口密封,不必向本院出納室繳納(投標書暨保證金封存袋,向本院服務處購買,並應依投標書所記載之注意事項填載)。 
  • 如果得標,保證金抵充價款,未得標者,由投標人當場領回。
  • 閱覽查封筆錄日期及處所:自公告之日起,至拍賣期日前1日查封筆錄均揭示在本院訴訟輔導科。
  • 發布日期:110-05-04
  • 更新日期:110-05-04
  • 發布單位: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
回頁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