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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花蓮地方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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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花蓮地方法院防疫措施公告(112.02.20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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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因應COVID-19疫情調整防疫措施公告              112.02.20
       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日前宣布,自2月20日起放寬室內戴口罩規定,本院考量最新疫情狀況,衡平疫情風險及為確保機關公務正常運作,依司法院公布之「因應COVID-19疫情之法院防疫指引(112.02.09版)」,自2月20日起調整防疫措施如下,供進入法院之人士遵循:
一、進入本院人員請配合手部消毒,室內空間得自主決定戴口罩,但有下列特殊情境時,建議配戴口罩:
㈠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、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進入室內空間時;
㈡為維護個人與他人安全,入內後如遇有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,或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密切接觸時。
二、聯合服務中心各項業務正常運作,並請洽公民眾參考以下建議:
㈠訴訟輔導請多利用電話(分機240、241)或視訊方式,現場洽辦民眾請抽取號碼牌後,依司法志工引導依序辦理。
㈡陳情請儘量以電話、郵寄或電子郵件等線上方式辦理。
㈢非急迫性遞狀可郵寄,並請利用多元繳費方式辦理繳費。
㈣閱卷部分,請多利用聲請電子卷證方式辦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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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防疫措施調整公告(112.02.20版)pdf
  • 發布日期:112-02-20
  • 更新日期:112-02-20
  • 發布單位: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文書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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