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
:::

臺灣花蓮地方法院

:::

臺灣花蓮地方法院防疫措施公告(112.04.17版)

字型大小:

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因應COVID-19疫情防疫措施公告

112.04.17

       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日前宣布,自112年4月17日起再放寬戴口罩規定,本院為確保洽公民眾健康及機關公務正常運作,自即日起維持防疫措施如下:

一、進入本院人員請配合手部消毒,室內空間得自主決定戴口罩,但有下列特殊情境時,建議配戴口罩:

㈠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、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進入室內空間時;

㈡為維護個人與他人安全,入內後如遇有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,或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密切接觸時。

二、聯合服務中心各項業務正常運作,並請洽公民眾參考以下建議:

㈠訴訟輔導請多利用電話(分機240、241)或視訊方式,現場洽辦民眾請抽取號碼牌後,依司法志工引導依序辦理。

㈡陳情請儘量以電話、郵寄或電子郵件等線上方式辦理。

㈢非急迫性遞狀可郵寄,並請利用多元繳費方式辦理繳費。

㈣閱卷部分,請多利用聲請電子卷證方式辦理。

檔案下載

  •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防疫措施公告(112.04.17版)pdf
  • 發布日期:112-04-17
  • 更新日期:112-04-17
  • 發布單位: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文書科
回頁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