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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花蓮地方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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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01:如何聲請公示催告及收到公示催告裁定後應如何聲請法院網路公告?_7210.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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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聲請人收到法院公示催告裁定,應詳細核對內容與聲請狀是否相符,若發現錯誤或漏載情形,應迅速聲請更正,如無誤後須在「20日內」向法院聲請將公示催告裁定公告於法院網站,承辦人會另行通知聲請人法院網路公告日期,待日後向法院聲請除權判決時提出。 
  • 如聲請人未於收到裁定20日內,向法院聲請網路公告,依法即視為撤回公示催告程序! 
  • 參考法條:民事訴訟法第542條
  • 發布日期:110-05-05
  • 更新日期:110-05-10
  • 發布單位: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紀錄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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