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2:保存證據、保障私權、預防訴訟
公證人所製作之公證書,原則上被推定為真正,將來若有爭議可減輕雙方當事人舉證的負擔。公證書上若附加強制執行條款,一方拒絕不履行時,只需以該公證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其名下財產,免去訴訟程序的曠日廢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