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
:::

臺灣花蓮地方法院

:::

Q05:如對本票裁定或拍賣抵押物之裁定不服,如何提起抗告? 是否需繳納費用?_7209.05

字型大小:
  • 如對本票裁定或拍賣抵押物之裁定不服,寫抗告狀2份,敘明抗告之理由。
     
  • 繳抗告費用1000元。
  • 發布日期:110-05-05
  • 更新日期:110-05-05
  • 發布單位: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紀錄科
回頁首